服務規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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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保障您的使用權益,在成為iTaichung免費無線上網服務使用者(以下簡稱使用者)之前,請詳細閱讀iTaichung免費無線上網服務規章(以下簡稱本規章)內容。
一旦您接受成為使用者,即表示同意使用本服務,並同意以下規章內容。本服務基於資源共享原則,iTaichung與iTaiwan系統採雙網共構互通,故iTaichung免費無線上網服務使用者亦須遵守iTaiwan無線上網服務規章。
使用者行為規範
使用者使用本服務,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並應負一切法律責任:
- 利用無線網路刊載、傳送或儲存任何威脅、毀謗、詐欺、傷害、猥褻、色情、攻擊、違背公序良俗或其他一切違反法令之郵件、資料或檔案。
- 未經電子郵件收件人同意,擅自發送垃圾郵件或其他廣告等漫無目的之郵件,而造成對方困擾或破壞其通信設備。
- 刊載、散播或儲存病毒,或其他任何足以干擾或影響電腦系統正常運作之行為。
- 刊載、傳送、擷取或儲存任何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之相關行為,或擅自摘錄、轉售、轉載他人資訊。
- 影響或破壞本服務系統運作,或增加本服務系統負擔。
- 蓄意竊取、破壞或更改他人資訊。
- 販售、提供或推銷各項違反法令之商品或服務。
- 委託、教唆或利用他人從事各項違反法令之行為或服務。
- 妨礙或影響其他使用者使用本服務之權益。
- 其他違反法令之情事者。
- 使用者連線登入本服務過程即視為同意(等同個人資料保護法之書面同意)本場域管理人及網路服務廠商蒐集其連線設備IP及MAC位址、使用無線接取器(AP)地點、使用時間、使用之瀏覽器等,並同意留存伺服器機械化產生之相關紀錄(LOG)。
- 本服務所蒐集的個人相關連線資料,將依中華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處理。
- 臺中市政府(以下簡稱本府)將善盡個人資料保密責任,不會隨意提供、出租、交換或出售使用者個人資料給其他團體或個人。但下列情形除外:
- 配合司法機關或單位合法的調查使用。
- 透過使用者所填寫的個人資料發送市政宣導與活動資訊、系統公告事項或其它本府所提供之服務。
- 由於本服務環境變化、系統維護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外力影響,本府得徑行調整、暫停或終止本服務,且對使用者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。
- 本服務僅依各該服務熱點當時之功能及現況提供使用,如因環境或其他無線訊號等(例如:微波爐、藍芽裝置或其他無線裝置之訊號)因素影響,而產生高頻干擾(如封包遺失、瞬斷等)或其他類型障礙,導致使用者直接或間接之損失或損害時,本府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。
- 由於本服務所採用之無線傳輸技術,無法保證使用者傳輸之資料不被第三人非法入侵、破壞、攻擊、或擷取,如因而導致使用者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,本府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。
- 使用者如使用本服務,而導致直接或間接之損害或損失時,本府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。
- 本規章以中華民國法律(不含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或其他類似法規)為準據法。
- 本規章涉及之一切爭訟,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- 本規章若任何一部分無效,不影響其他部分之效力。
- 使用者於本服務所發生的所有侵權行為,將自負一切法律責任,必要時本府得報請相關機關或單位依法處理。
本府得保留隨時修改本規章之權利,並於本服務網站臺中市政府免費無線上網公告修改之內容,不另行通知。如果使用者繼續使用本服務,即視為同意並接受本規章增訂或修改之內容。